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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扁案在前天宣判結果之後,毫無意外地,呈現出了判決不公和判決公正這兩種極端的論調。

在某些媒體上,阿扁被塑造成了一個和「巨大邪惡勢力」對抗的悲劇英雄,承審法官成了迫害者;但是相對的,看到另一些媒體,卻是大異其趣,承審法官成了伸張正義的「包青天」,而阿扁卻成了十惡不赦的大惡人。說起來,就是著眼點不同以至於有這種狀況。

因為在審判過程中有臨時更換法官,以及同一法官審理扁與馬的案件上被認為有「大小眼」的嫌疑,或者直接說—審判過程有瑕疵,所以前者才將阿扁塑造為一個與「政治迫害」對抗的悲劇英雄,另外,在整個案件審理期間,由於一開始審理時,阿扁時任總統,在審理上並無法直接對其行為展開調查,之後又碰到扁嫂數次請假不出庭,還有許多跟其扯上關係的案子,直到近日才一審定讞,因此他們可說是打了很長的一仗,且因為是審理前任總統,而被後者歌功頌德。

那到底誰是英雄,誰是狗熊?事情是虛是實?只能說,兩造對同一事件以不同角度,來塑造阿扁和承審法官們的形象,也就是說,我們所看到的他們是被媒體所形塑的真實,而是非對錯,只能說人人心中各有一把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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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uken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